隨身行李說明
免費隨身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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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限基於列車等的運行情況認為不會發生運輸事故時,乘客最多可免費攜帶兩件行李乘車,每件行李的單邊長度不超過2公尺,三邊之和最大不超過2.5公尺,重量不超過30公斤。
・三邊最大總和不超過2.5米
・重量不超過30千克 -
即使在前款規定的限制範圍內,自行車和衝浪板只有符合以下各號之1的條件時才可免費帶進車內。
- 自行車應將其拆開收納在專用攜車袋中,如果是折疊自行車,則將其折疊收納在專用攜車袋中。<關於收納在專用攜車袋>
是指能將整輛自行車以折疊或拆卸的方式完全收納在無破損風險的材料及形狀的袋子中的狀態。(可帶入)
(部分突出)
(無折疊收納)
(推著乘車)
*電動滑板車也必須與自行車一樣拆開或折疊後收納在專用袋中。
- 衝浪板必須收納在專用袋中。
- 自行車應將其拆開收納在專用攜車袋中,如果是折疊自行車,則將其折疊收納在專用攜車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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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限基於列車等的運行情況認為不會發生運輸事故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犬類可以免費陪伴旅客搭乘。
- 根據身體殘障人士輔助犬法(平成14年(2002)第49號法案)第16條第1項規定經過認證的身心障礙者工作犬(導盲犬、輔助犬和導聾犬)。但旅客須依據該法第12條之規定進行標示,且持有身心障礙者工作犬證書。
- 道路交通法(昭和35年(1960)年第105號法案)第14條第1項政令規定的導盲犬。但導盲犬須佩戴牽引繩,且旅客須持有導盲犬使用者證明。(注)乘客作為個人用品攜帶的雨傘、手杖、手提包、肩背包等,無論數量多少,均可攜帶乘車。
收費隨身行李和普通隨身行李費用
符合以下條件的物品,乘客可在支付普通隨身行李費用後攜帶乘車。
普通隨身行李費用為每次搭乘每件290日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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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貓、鴿子或類似的小動物(不包括猛獸和蛇),但必須關在專用容器內,且不會對其他旅客造成傷害或影響。
以及上述之外經本公司特別許可的動物。- <專用的容器>
- 【大小】
- 三邊總長不超過1.2公尺
- 【重量】
- 包含小動物的重量不超過10公斤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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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狀固定且可容納小動物整個身體的容器
- 【以下情況不允許攜帶搭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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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著
抱著乘車
狗狗抱袋
(即使全身包在其中也不可搭乘)臉或身體從容器中露出
寵物車(*)
(*):如果推車和箱子分離,且推車在免費隨身行李限額內,分離的箱子在上述限制規定內,則可以攜帶乘車。